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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青岛地区下周开始

高考体检:青岛地区下周开始

更新时间:2014-03-22

     高考在即,青岛市招考办在3月21日下发通知,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高考体检项目包括眼科、内科、外科等七个项目,考生体检前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患有严重心脏病等六种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区、市招考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继续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反映,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和复查后的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