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体育中考免缓考和加分政策
【来源:易教网 更新时间:2013-04-22】 今年体育中考有四类考生享受免考。一是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残疾人须持《残疾证》),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
二是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升学考试总分15分的60%(即9分)连同学校的过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往届、外地回青此类免考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升学考试满分45分的60%(即27分)计入升学总分。
三是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
四是获得市级以上 (含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运动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冠亚军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可缓期一周进行。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
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2周岁者(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以上特殊考生经市教育局和区(市)教体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
四类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
一是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
二是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2分。
三是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分。
四是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加0.5分。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本项奖励加分计入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仍为15分。